近日,寶應法院對一起跨省網絡詐騙案進行開庭審理,并以詐騙罪分別判處被告人韋大、被告人黃某和被告人韋二8年、5年以及1年有期徒刑,并分處一定數額的罰金。

 

2011年9月,家住廣西的韋大購置了筆記本電腦及用于盜取QQ賬號的“木馬”,并召集黃某和韋二等人在廣西柳州租住了一所房子,準備通過盜用QQ賬號、截取視頻、QQ聊天等方式進行詐騙。

 

2011年10月,韋大盜取了被害人唐某昵稱為“未來之星”的QQ賬號,后由黃某通過聊天截取唐某的視頻畫面,韋大則冒充唐某與唐某的母親賀某某聊天,以弄丟朋友護照、需要補辦和購買結婚鉆戒為由,騙取賀某某人民幣33萬元。幾天后,韋大再次利用韋二提供的“木馬”程序,盜取被害人曾某昵稱為“干布”的QQ賬號,并通過聊天截取曾某的視頻畫面,后冒充曾某與曾某鳳聊天,以朋友回國要錢應急為由,騙取曾某鳳人民幣4萬元。

 

寶應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韋大、黃某、韋二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隱瞞真相、虛構事實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其中被告人韋大、黃某騙取財物數額巨大,被告人韋二騙取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遂作出上述判決。(文中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