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酒逢知己千杯少,但是酒多也誤事,巫某就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價,因為酒后強奸朋友妻子而鋃鐺入獄。近日,吳江法院以被告人巫某犯強奸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

 

從浙江來吳江打工的巫某與張小強是同事關系,平時往來甚密,成為朋友后,經常在張小強家中把酒言歡。20111123日。巫某又至張小強家中小聚,兩人喝了一瓶白酒后,意猶未盡,又喝上一瓶,隨后兩人酩酊大醉,張小強更是不省人事。夜已深,巫某準備回家,張小強之妻李雪送巫某出門,但是喝多了的巫某摔倒在地,李雪出于好心讓巫某留宿,卻沒想到“引狼入室”。半夜,巫某醒來,借著酒勁將李雪強奸,任憑李雪如何呼救,睡在旁邊的丈夫張小強毫無反應。巫某酒醒后悔恨之極,卻為時已晚,而張小強可謂“賠了夫人又折兵”,昔日的朋友變為仇人。

 

法院經審理查明,巫某的行為確已構成強奸罪,但因其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又獲得被害人李雪的諒解,法院最終作出了上述判決。

 

法官提醒市民,小酒怡情,酒多誤事。近年來,吳江地區因酒后引發的故意傷害、強奸、尋釁滋事、聚眾斗毆等惡性犯罪日益增多,望廣大市民飲酒時切勿貪杯,以免鑄成大錯,害人又害己。(被害人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