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中院以規范自身執行行為為切入點,加大執行工作力度,努力提升執行效果。今年16月,該院共執結各類案件95件,執結標的額1.29億元。

 

該院先后出臺《關于執行構建全員能動執行機制的實施細則》和《關于執行實施權分權集約實施及流程管理的實施細則》等規范性文件,通過執行實施權分權集約實施,進一步約束、監督執行人員的執行權力,從制度上規范執行行為。完善執行聯動機制。充分利用執行查控系統以及與公安、民政等相關部門聯合出臺的構建執行聯動機制相關文件,最短時間內最大限度地查控被執行人以及其財產情況。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被執行人,堅決采取司法強制措施,強化執行威懾效果。

 

與此同時,集中開展全市法院“執行人員話執行”專項活動,由執行法官以自已辦理的一個執行案件為體驗,談談如何改進執行作風,如何做好群眾工作,如何提升司法能力,努力預防案件執行不規范、不廉潔行為,不斷提升執行工作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