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來,邗江法院不斷更新理念,探索“四四”少年審判幫教模式,不斷提升少年審判質量,并促進未成年社區矯正幫扶工作取得新發展。

 

庭審前做到“四個必須”。必須與未成年被告人見面,了解其性格特點等;必須與監護人見面,了解其家庭情況、日常表現、成長經歷、幫教條件、個性特征以及成長道路的變化過程;必須與所在學校、單位、村、街道的有關負責人見面,了解其工作、學習和日常交往情況;必須與看守所監管人員見面,了解其歸案后情緒波動及心理變化等情況,以便審理過程做到有的放矢、因人施教。

 

庭審中把握“四個環節”。心理疏導環節,邀請心理咨詢師參加庭審,對未成年被告人心理狀態進行測評,確保法官對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理狀態有充分了解;勵志教育環節,通過庭審中組織被告觀看積極向上的勵志教育短片,喚醒其良知;審判感化環節,注重教育感化,為未成年被告人營造溫馨、和諧、具有親和力的審判環境;跟蹤督導環節,即庭審結束后,法官與未成年被告人保持聯系,通過回訪、電子信件、QQ 等方式,及時與未成年人及親屬進行溝通交流,教育未成年犯積極改造。

 

庭審后強化“四個掌握”。掌握其判后的心理變化,幫助其盡快適應判刑后的生活環境,回歸健康人格;掌握其家庭教育情況,幫助其父母解決孩子管教過程中遇到的難題,糾正失當或錯誤的教育方式;掌握村街或學校的環境對未成年犯身心發展的影響,使其更快的融入社會;掌握社區矯正開展情況,幫助完善幫教措施,與管、緩、免刑未成年犯開展結對幫教,以切實提高幫教效果。

 

矯正期采取“四項舉措”。加強教育幫扶,通過法學講堂、成立涉外地未成年人關心基地、舉辦“法庭開放日”活動,組織學生旁聽庭審等,強化法制宣傳教育;加強集中矯治工作,與有愛心的企業合作,對被判處非監禁刑的未成年人或自愿參加的刑滿釋放的未成年人進行集中矯治,使這些未成年人盡快成為對社會有用之人;試點輕罪記錄封存制度,與檢察、公安、教育、勞動和社會保障等部門聯合進行未成年人輕罪記錄封存試點,為他們“無痕”回歸社會創造條件;組織失足少年志愿服務活動,讓失足少年參加交通文明勸導、城市公共環境整治等公益活動,達到反思自身,凈化心靈,提升境界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