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陽法院“定點與流動結合”提升巡回審判實效
作者:朱秀芹 發布時間:2013-07-19 瀏覽次數:472
泗陽法院定期開展巡回審判,采取“定點與流動結合”的方式,將優質司法送到群眾身邊,為人民群眾提供實實在在的便利。同時將巡回審判納入法官業績考核,明確規定每年巡回審判數量不少于全年審判案件的20%。
設立巡回審判點普法便民。人民法庭在轄區街道辦、居委會設立8個巡回審判點,通過聘請村主任和調解主任兩名特約調解員,邀請熟悉當地情況和習俗的人員為輔助調解員,共同化解糾紛。每月定期就贍養、鄰里糾紛等案件開展巡回審判、法律宣傳等活動。刑事審判則根據全縣綜治工作的需要,將巡回審判的重點放在治安案件突出的鄉鎮、易發高發的區域,達到審結一案,教育震懾一片的效果。全年先后巡回審判達 20余次。
巡回審判車開進村居地頭。為方面群眾訴訟,縣法院專門配置一輛功能齊全的巡回審判車,深入田間地頭、村居、廠房等地,精選典型案例,開展糾紛化解工作。如到王集鎮集中開展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法律宣傳、到高渡鎮白水村集中開展危險駕駛犯罪公開開庭,在眾興鎮調解多起贍養糾紛等。一年來,泗陽法院充分利用巡回審判車的便利作用,深入全村居進行法律宣傳、調解糾紛,深受廣大群眾的歡迎。
巡回法制講座引導青少年。選定15名女干警作為巾幗志愿者,定期走進職業中學、鄉鎮中小學等學校結對普法。刑庭選派具有親和力的女法官,選擇校園傷害等案例開庭,同時結合生動的案例,為青少年講解法律知識,引導青少年自覺學法、懂法、守法,學會自我保護。自覺抵制不良誘惑及違法犯罪行為引起的侵害;為留守兒童舉辦“心手相牽學法律”活動,陪伴孩子充實快樂度過節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