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領導干部下基層活動,目的就是要了解基層司法審判工作實情,發現問題,拿出科學舉措解決問題,有效推進法院整體司法能力提升。今年以來,宿遷中院在持續深入開展“領導干部下基層”活動中,創新科學舉措,突出活動重點,處處出實招、狠招,使得“活動”碩果累累,有效提升了該院的整體司法能力。

 

近年來,隨著宿遷市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給服務地方發展大局、維護社會穩定的法院自身建設發展帶來了不小壓力。為此,該院黨組一班人深刻認識到,法院要想很好地為地方發展提供法律援助、保駕護航,就必須要能深入了解社會方方面面的實際情況。作為法院建設“領頭雁”的各級領導干部,就必須走下去,走進企業,走進村鎮,走進社會發展的角角落落,了解實情、摸清實情,不斷促進法院司法能力提升。

 

“開展‘下基層’活動,怎么開展,如何深入,直接決定著活動的效果。為此,今年在活動中,我們突出抓好下基層人員全覆蓋、應到工作地點全覆蓋、工作指導調研全覆蓋。”采訪中,該院院長湯小夫給筆者介紹了該院新修訂的“領導干部下基層”活動的實施方案。

 

該院“下基層”活動中,不僅要求院領導班子成員率先帶頭,全體中層干部也全程參與,并在院領導帶隊下深入村居、農戶和企業,通過集中駐點調研活動和接待來訪群眾,了解社情民意,了解基層矛盾糾紛的特點,增強化解矛盾糾紛的自覺性;工作地點不僅包括到全市人民法庭及所轄村居(社區),還包括到扶貧村、黨建聯系點,通過到這些基層聯系點,促使更多的矛盾糾紛化解在當地,化解在基層,提高維護基層社會和諧穩定的能力和水平;指導調研不僅檢查指導各基層法院涉訴矛盾糾紛化解情況、積案清理工作情況和各法庭訴訟服務站、調解工作室、巡回審判點、無訟村(居)等工作開展情況等,還通過駐點調研、走訪慰問、召開座談會等形式,認真了解人民法庭、鄉鎮矛盾糾紛調解組織、村級矛盾糾紛調解組織化解農村矛盾糾紛的基本情況、面臨的困難和問題、基層組織和群眾對預防和化解農村矛盾糾紛的意見建議,并形成有問題、有分析、有建議的調研報告。

 

據悉,截至6月底,該院今年通過“下基層”活動,已經為各級黨委政府和全市法院提供最翔實的決策參考意見20余條,不但推進了自身司法能力的提升,而且有效促進了當地社會和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