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靖江法院創新執行工作機制,拓展執行方法,加大對拒不執行裁判當事人的制裁力度,對排查出的執行積案采取“五項舉措”進行邊執行邊清理,一至六月,執行積案執結率100%,維護司法權威。

 

完善溝通協調機制。始終把執行工作置身于全市工作大局,凡事關大局的執行積案,及時向市委、市人大、政府和相關部門匯報、溝通,主動爭取關心支持。對在清理積案中需要相關部門共同解決的共性問題,通過聯席會、座談會、研討會等方式共同探討,以達成共識。

 

建立基層協助執行網絡。為充分發揮社會綜合治理對解決執行積案中的綜合協調優勢,由市政法委牽頭,在全市鄉鎮、村、居建立協助法院執行網絡,協助法院查找被執行人下落,提供執行財產線索,對執行中突發事件、抗法事件,做好勸阻、疏導工作。市委市政府將鎮、村、居協助法院執行情況,列入全市年度綜合考核。

 

有關部門實行執行聯動。以查找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為重點,繼續加強與銀行、工商、國土、公安、住建等部門協作,進行點對點的對接,在第一時間內對被執行人銀行存款、公司財產、土地使用權、車輛、房產等實行查控。充分運用查封、凍結、扣押、司法拘留等強制執行措施,依法制裁躲、逃、賴釘子戶,確保案件順利執結。

 

加強對弱勢群體的保護。對涉及農民工工資、人身損害賠償、贍養、撫養、撫育等案件,窮盡執行手段,維護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強化群體性糾紛案件的執行,注重執行方法,減少涉執上訪。

 

注重執行和解。依托社會力量,深入落實執法如山與執法如水并重的司法理念,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陪審員及其它社會人士等社會力量協助執行和解,將和解這一執行方法貫穿于執行活動全過程,減少不和諧、不穩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