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與工商聯建立商事矛盾糾紛訴調對接工作機制
作者:馮金嚴 王露露 發布時間:2013-07-05 瀏覽次數:496
為規范商事交易、化解商事糾紛,創新訴訟與非訴訟相銜接的矛盾糾紛解決機制,日前,泰州中院與該市工商聯聯合成立訴調對接工作領導機構,并對30名特邀調解員頒發了任命證書。
據了解,雙方共同建立了商事矛盾糾紛訴調對接工作聯席會議,作為訴調對接工作的領導機構,并設立法律咨詢、訴前調解、訴訟調解、設立商事糾紛特邀調解員等四項機制。
統一思想認識,認真開展好商事矛盾糾紛訴調對接工作。要認識到商事矛盾糾紛訴調對接工作是訴訟調解制度的有效拓展和延伸,是能動司法的有效載體,是社會矛盾化解以及社會管理創新的有益探索。
完善制度機制,保證商事矛盾糾紛訴調對接工作規范有序進行。要建立健全組織機構和工作平臺,共同推進在各類商會逐步設立“企業家商事調解中心”,并打造商事矛盾糾紛調解工作品牌。
加強配合協調,著力提升訴調對接工作的實效。要進一步完善聯絡制度,確保法院、工商聯在工作中無縫銜接,真正把社會調解與訴訟調解和公正裁判有機地銜接起來,使商事矛盾糾紛化解更加符合經濟規律和市場需求。
注重完善調研總結,為商事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作出積極、有益的探索。要積極探索,大膽實踐,認真分析、研究訴調對接工作的規律和特點,及時應對新形勢、新變化,推出新舉措,總結新經驗,不斷提高訴調對接工作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