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沭陽縣法院通過創新審判工作、隊伍建設、司法為民三項機制,不斷強化基層基礎建設,取得了顯著成效。今年4月,該院被省高院授予“全省優秀法院”稱號。

 

強化審判工作機制,提升審判質效。一方面,構建高效的審判效率體系,刑事案件繼續實行簡易程序集中審和普通程序簡化審,民商事案件實行繁簡分流、速裁和庭前調解制度,行政案件構建溝通協調解決機制,在立案庭建立立案調解組。另一方面,構建與法官業績考評相銜接的評價體系,把結案數、調解撤訴率、發改率、執結率等重要基礎指標作為法官業績考評的主要依據,同時把法官“四項能力”和司法行為考評納入評價體系,促使法官業績考評更為科學、合理。

 

強化隊伍建設機制,提升司法能力。開展學習全國模范法官莊金奎先進事跡活動,用身邊人、身邊事教育廣大干警,增強職業尊崇感。人員配置堅持向審判一線傾斜,在編干警中審判業務部門占在編干警人數80.92%。高度重視干警業務培訓,每年都安排一周時間進行集中培訓,與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協商共建“司法實踐基地”,在接收大學生來院實踐的同時,邀請法學院教授舉辦專題講座。積極鼓勵和支持干警參加學歷教育,目前該院有18名同志獲得或在讀研究生學位,占在編干警總數的12.45%

 

強化司法為民機制,提升服務水平。加強“訴調對接”工作,在立案庭和6個基層人民法庭設立7個人民調解工作室,每個工作室配備2名專職人民調解員,人民調解員由該院和司法局共同考核管理,工資由縣財政專款撥付。為方便群眾訴訟,該院在全縣所有未設人民法庭的鄉鎮均建立巡回審判點,不定期到巡回審判點開庭。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執行救助制度,突出做好涉及弱勢群體以及教育、醫療、勞動爭議等涉及民生、社會敏感性較強案件的司法救助工作,去年全院共計發放救助基金2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