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海法院妥善處理刑事附帶民事案件獲“三贏”
作者:鞠燕華 發布時間:2013-07-04 瀏覽次數:511
今年以來,濱海縣人民法院在對刑事附帶民事案件的處理中,采取多元化調解模式,切實加強對刑事被害人的保護,截止日前,該院共受理并審結刑事附帶民事案件15件,調解率達100%,實現了被害人及其親屬滿意、被告人服判以及社會和諧的"三贏"的良好效果。
法官+法官,專業聯手促調解。為避免刑事附帶民事案件的二次審判,造成司法資源的浪費,加重當事人訴累,該院采取刑民兩庭的辦案法官聯手辦案調解的方式,從刑事、民事兩方面相關的法律規定,分別對當事人釋法說理,選擇最有利于當事人利益進行引導;同時為避免被告人擔心窮盡手段賠償后,依然得不到被害人家屬諒解,影響刑事量刑,兩庭法官站在當事人的角度考慮問題,及時對雙方當事人釋明道理,耐心勸解,努力促成調解的達成。
法官+政策,“調”“罰”互動促公正。為使被告人罪行適當,該院把刑事附帶民事案件調解工作作為有效維護被害人的合法權益的重要舉措,督促被告人或者被告人親屬、朋友積極履行賠償義務,彌補、減輕犯罪造成的社會危害;同時被告人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的,結合其參與調解的動因、積極性、實際履行能力、雙方當事人過錯程度等綜合因素,可作為酌定情節在量刑中體現。通過刑罰的正確適用,鼓勵被告人積極履行賠償義務,提升調解工作實效。
法院+專家,公正處分促認可。刑事附帶民事案件往往涉及責任認定、傷殘鑒定、保險理陪、精神鑒定等專業較強的問題,該院及時委托鑒定專家、專業理賠人員對相關費用進行審核、認證,對當事人提出的對傷殘等級、誤工期限、護理期限等訴求進行鑒定,明確理賠金額;審理過程中,法官及時向有關專家咨詢,有效把握調解尺度,使得調解更具公信力。
法官+溫情,多方救助促和諧。在調解過程中,積極借助當事人所在單位、居委會、村委會以及親朋好友等多方面的力量協助調解,充分利用當事人對他們的信任關系,促成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對被害人受侵害導致生活困難,而被告人又無賠償能力的案件,積極主動爭取黨委、人大、政府及有關部門的支持,給予被害人適當補償,最大限度維護被害人及其親屬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