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兩年來,宿遷兩級法院通過立案甄別、審理明確重點范圍、加大懲處力度等措施有效防治虛假訴訟,防范和打擊虛假民事訴訟40余起,涉案標的近千萬元,其中對涉嫌虛假訴訟的2人除以罰款,3人處以司法拘留,5人予以訓誡。

  沭陽縣法院受理同一當事人兩次到法院,要求起訴離婚。訴訟中,妻子自稱與丈夫之間存在巨額債務,并主動要求調解。在法官的一連串提問中,雙方均露出馬腳,承認虛擬債務損害案外人利益的事實,承辦法官對雙方予以訓誡。

  虛假訴訟是對司法權威的藐視,嚴重擾亂正常訴訟秩序,危害極大。宿遷中院在調查研究基礎上,對訴訟實踐中常見的民間借貸糾紛、“假離婚”、“虛假過戶”等七類型案件加以總結,制定出臺了《關于防范和治理虛假訴訟的規定》,健全四大機制防治虛假訴訟:源頭防范的“發現”機制,在立案大廳發放《防范虛假民事訴訟提示書》,告知虛假訴訟的法律后果,規定舉報虛假訴訟獎勵辦法,引導當事人誠信訴訟;強化受理后“甄別”機制,強化關聯數案綜合分析,通過“后案”查找“前案”,發現虛假訴訟隱患;完善訴中“舉證”機制,合理分配舉證責任,強化審判組織的合議及對訴訟程序的控制;加大“制裁”懲處機制,對查實故意進行虛假訴訟的,依法追究虛假訴訟當事人妨礙訴訟責任、民事賠償責任、刑事責任和征信責任。

  四大機制的運行在審判實踐中效果凸顯。6月20日,宿遷中院在審理張某、趙某房屋買賣合同糾紛再審一案中發現,案件中當事人通過虛假買賣合同轉讓房屋所有權,用以騙取個人住房貸款近20萬元。為此,宿遷中院法官向銀行等金融機構走訪調研,建議銀行對個人住房貸款申請加大監管力度,與司法機關共建虛假訴訟防火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