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陽法院“四精四講”簡化會風文風
作者:馮娥 發布時間:2013-07-03 瀏覽次數:455
為倡導樸實會風和簡潔文風,泗陽法院通過“四精四講”,切實加強舉措改進會風文風,促進司法作風建設。
精簡會議,講短話。減少會議數量,提倡開小會、短會,嚴格做到未經審批的會議不開,沒有實質性內容的會議不開,需要貫徹的內容通過局域網、電話傳真通知或當面部署能辦到的,不召開會議。壓縮會議時間,重要會議只安排主要領導講話,專題會議只安排分管領導講話,每次會議原則上只安排1位領導講話,交流發言人數控制在3人以內。
精簡文件,講新話。嚴格執行行文規則、發文程序,實行層層審核把關,減少發文數量。注重提高文件質量,做到條理清楚、言簡意賅,有針對性、指導性和可操作性。深入分析基層調查研究資料,概括出新思想、新觀點,把群眾的智慧吸收到文件、講話中,用群眾的話說群眾要辦的事,努力做到“文必淡、文必質、文必簡、文必變”。
精簡消費,講節約。厲行勤儉節約,嚴格控制公務消費,會場不置背景板、不擺放花草;提倡在法院機關食堂安排餐飲,不安排宴請,不上高檔菜肴、酒水;不超規格安排住宿,不安排高消費娛樂。認真執行預算,壓縮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運行成本,集中財力干實事、干正事。
精簡評比,講落實。切實減少各類檢查評比活動,繼而減少因其延伸出的宣傳動員、階段部署、經驗總結等會議,堅決避免同一項工作的多頭檢查、重復檢查和交叉檢查,減輕干警的負擔和壓力,把工作的重心放在執法辦案上,把工作的過程放在審判管理上,把工作的目的放在案結事了上,形成求真務實、真抓實干的良好風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