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澤法院圍繞和諧社會建設,充分發揮多元化解涉訴矛盾糾紛機制作用,積極主動地以訴訟環節向前向后延伸,以審判法庭向外延伸,對有苗頭性的群體性糾紛和批量糾紛提前介入,將大量的矛盾糾紛化解在訴外,努力構建“黨委領導、政府支持、多方參與、司法推動”的多元化解矛盾糾紛機制的新格局,為服務大局、服務人民提供了更為高效、靈活、便捷的糾紛解決機制,取得了明顯成效。

 

強化與行業主管部門的對接,實現敏感性糾紛零激化。近年來,農民工工資、勞動爭議、工傷事故賠償、醫患糾紛等敏感性案件逐年增多,這類案件當事人維權方式激烈,若處理不當,極易引發群體性或纏訴纏訪事件,給社會帶來不穩定因素。針對這類案件糾紛特點,我院主動加強與有關部門聯系,與縣建設局、縣勞動保障局、開發區管委會建立協作機制,對敏感性糾紛合力調解,及時、穩妥、有效預防矛盾糾紛。

 

強化與拆遷安置中心的對接,實現拆遷糾紛零強拆。圍繞縣委打造“名湖名城”戰略,堅持主動、高效的原則。在縣拆遷辦設立法官工作站,選派專人,做好法律宣傳、接受群眾咨詢,幫助解決拆遷中的法律問題。積極協助政府制定拆遷規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推進依法拆遷。發揮司法職能優勢,積極參與金鶯花園、老車站等地塊的拆遷工作,做到法律宣傳全面細致,說服疏導耐心到位。積極審理執行涉及拆遷的案件,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做到快立、快審、快執,切實履行司法審查職責,確保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全力推進富民拆遷、陽光拆遷、和諧拆遷。

 

強化與行政執法機關的對接,實現了行政訴訟案件零判決。為有效鈍化官民矛盾,實現案結事了的社會效果,加強與縣各行政機關聯系,以落實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制度為手段,以定期開展專題培訓、典型案例評析、互動聯席會為平臺,以發送行政審判年度通報為載體,大力推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全力優化行政執法環境。加大案件協調力度,對關系地方重大工程建設、涉及群體利益糾紛、可能影響地方穩定的大案,主動向縣委、縣政府匯報,爭取支持,積極促成以縣法制局為主導,有關行政機關齊參與,法院積極引導的重大案件協調機制。

 

強化與公安交警部門的對接,實現交通事故案件調解撤訴率和自動履行率的“雙高”。近年來,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大幅上升,當事人或傷殘或死亡,急需治療和賠償,其親友情緒大多非常激動,此類案件審理難、處理難、賠償難,為最快速度、最大限度地維護受害人的合法權益,我院在縣公安交警部門設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在交警部門支持下,在研討、協商的基礎上,加強與保險公司、醫療單位、鑒定機構密切協作,建立聯動應急預案,采取對搶救費用實施先予執行,對肇事車輛進行訴前保全,對重大交通事故提前介入,構建道路交通事故糾紛快速化解綠色通道,實現全方位對接,促進了賠償案件的高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