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阜寧法院針對虛假訴訟多發態勢,采取五項措施預防打擊虛假訴訟,全力維護司法權威,司法公信力。

 

嚴格立案審查。要求立案法官在審查案件時,告知當事人進行虛假訴訟造成的危害和產生的后果,并在法院立案大廳和各人民法庭立案窗口設立禁止虛假訴訟的警示標志,引導當事人誠信訴訟。

 

提高鑒別能力。組織辦案一線人員認真學習和掌握虛假訴訟的特點、原因和處理方法。深刻認識虛假訴訟造成的不利影響,增強法官案件審查責任感和自覺性,提高綜合運用各種審判和執行技能識別、制止虛假訴訟的能力,杜絕虛假訴訟的發生。

 

建立防范機制。在辦案,若發現有虛假訴訟嫌疑的案件,承辦人員應對案件當事人予以警示,并領導報告,同時將有關案件異常情況予以記載,對重大疑似案件,提交院審委會討論,采取各種手段查證虛假訴訟行為。

 

完善處理機制。對與虛假訴訟案件有利害關系的案外人,有向法院提出申請再審的權力。經審查確認屬于虛假訴訟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撤銷,并裁定駁回起訴。

 

加大處罰力度。對虛假訴訟案件當事人進行說服教育,向其闡釋訴訟風險與法律后果。對參與制造虛假訴訟的有關人員,依法予以訓誡、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