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真情調解 當事人灑淚盡孝
作者:徐芬 發布時間:2012-02-13 瀏覽次數:504
日前,句容法院在審理一起贍養案件時,注重調解技巧,使該案成功調結,獲得當事人一致好評。
1942年出生的王某與被告張某系母子關系,王某與老伴共生有二兒二女,三年前老伴去世,老人獨自生活。2010年王某患中風,不僅每日需支付醫藥費,日常生活起居還需要人照顧,王某也無經濟來源,平時就由兩個兒子家輪流照顧,四個子女平攤醫藥費。但去年年底其小兒子拒絕履行贍養義務,老人為主張權利,于2012年1月一紙訴狀將小兒子告上法庭。
庭前被告到法庭反映自己并不是不愿贍養老人,而是因拆遷田地補償事宜與兄妹間產生矛盾而導致沒有履行贍養義務。考慮到該案的實際情況,承辦法官積極組織雙方進行調解,主動去老人家中,并請老人的其他子女一齊到場。法官以聊家常的方式與雙方交談,讓子女們回憶父母的辛勞與不易,使雙方打開心結,之后對被告進行了批評教育。
張某在法官的引導下回憶起父母的養育之情,對自己不贍養父母的行為感到愧疚不已淚灑當場,表示今后一定恪盡孝道,也為自己的子女作好榜樣。后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自2012年起張某每年給付王某生活費、醫療費3500元,被告當著法官的面將今年的3500元給付王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