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司法公信的突破口在哪里?泰州中級法院院長熊毅說:“沒有公開則無所謂正義。要提升司法公信,必須積極探索多元化司法公開方式。這兩年,泰州中院傾力打造陽光司法工程,不斷豐富司法公開載體,拓寬公開領域,創(chuàng)新公開渠道,讓審判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拉近了與群眾的距離,增進了與群眾的感情,贏得了群眾的贊譽。”

  網絡問政 溝通更有廣度

  今年2月23日早晨7時15分,網友“天涯浪子浪”在泰州中院開設的“陽光法院論壇”發(fā)帖,詢問他的釋明書為何還沒有拿到。

  8時35分,院長熊毅看到這一帖子,立即責成相關庭室自查。在了解確因法院工作失誤造成釋明書延發(fā)的情況后,熊毅在論壇上以實名公開道歉:“尊敬的網友,對我院工作人員的失誤,我向您表示深深的歉意。我院已對有關人員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杜絕此類事情再次發(fā)生。”道歉帖一經發(fā)布,立即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好評熱議,不少網友發(fā)帖“為陽光法院叫好,為泰州中院叫好,為熊院長叫好!”

  沒有公開就沒有正義

  “沒有公開則無所謂正義”,這是美國學者伯爾曼曾說過的一句話。在法治不斷進步的今天,特別是在信息化時代,司法公開乃大勢所趨、人心所向。

  “身正不怕影子斜”。泰州法院的司法公開實踐告訴我們,只要是依照法定程序辦案、秉著公心作出裁判,心中無愧于事實、無愧于法律,面對“圍觀”、炒作,做到依法能公開的全部公開,給“暗箱”安上長明燈,讓“潛規(guī)則”無處遁形,人民群眾就能感受到公平正義。

  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泰州法院的司法公開實踐還告訴我們,在強調實體公正的同時,更應該注重程序公正,嚴格依法辦案和保護訴訟各方當事人權利,這是“看得見的正義”,它對于訴訟的公開、透明以及裁判的終局性、可接受性等方面,具有舉足輕重的獨立價值和意義。堅持程序正義是對法官的一種自我保護手段,只要法官嚴格遵循法定程序辦案的,就應該有底氣、有能力讓當事人哪怕是敗訴方也服氣。所以,只要不折不扣地嚴格依照法定程序辦案、公正作出裁判,人民群眾一定會有積極、正確的評價。

  “陽光法院論壇”是泰州中院順應網絡時代新要求,拓展溝通渠道、加強司法公開、回應百姓呼聲的一項創(chuàng)新之舉,該欄目于今年年初在泰州網絡論壇“望海樓”開設,論壇實行專人值班制度,對一般性帖子要求涉及庭室及個人在24小時內給予明確回復,疑難復雜類帖子則最遲在3天予以回復。同時,規(guī)定凡未能在限期內回答的,須向院領導說明情況。正是建立在“及時、客觀”基礎上的辦帖機制,“陽光法院論壇”逐漸為網民所接受,泰州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得到有效提升。截至今年5月底,論壇發(fā)帖數(shù)達到2285個,在處理回復的發(fā)帖中,態(tài)度發(fā)生根本轉變服判息訴或對處理回復表示滿意的有106帖,滿意率達到72.6%。

  如今,每天第一時間上網查看信息、回復網民留言,已成為泰州中院領導的日常工作之一。除了開設網絡互動平臺、網絡電話、院長信箱、實名微博等長效性問政平臺,泰州中院還將網民從網絡空間請到現(xiàn)實中來,通過定期組織庭審觀摩、召開新聞發(fā)布會、舉行“網友看法院”等多種形式拓寬民意交流、溝通渠道,加強對法院的監(jiān)督。

  “網絡民意是社會民意的縮影,反映的是廣大群眾的切實期待,處理好網絡意見,既是一種工作方法,更是一種政治態(tài)度——群眾對我們有期待,我們就應該回應并滿足這個期待。”“全國十佳法官影響力微博”獲得者、泰州中院副院長紀阿林對于網絡問政模式充滿信心。

  群眾參與 公開更有深度

  “以前一說到執(zhí)行難,我們就埋怨法院、埋怨法官,總以為里面有什么貓膩,這次參與了案件執(zhí)行的全過程,我感覺到法院還是很公正的,法官也確實不容易。”被邀請參與泰州中院“我在執(zhí)行現(xiàn)場”活動的代表老馮向記者介紹。

  據(jù)了解,“我在執(zhí)行現(xiàn)場”是今年泰州法院推進執(zhí)行公開透明、解決執(zhí)行難而開展的一項司法公開行動,每個月都會選擇幾個具有典型性的執(zhí)行案件,向社會公開邀請廣大市民參與執(zhí)行的全過程,并在法院的網站上設立專欄,參與活動的市民可以將感受、意見、建議直接發(fā)布到專欄中,一旦有市民反映執(zhí)行法官違規(guī)操作、貪贓枉法,法院紀檢部門將迅速介入,嚴肅查處。自活動開展至今,已有300多名市民全程參與了50多起案件的執(zhí)行,在社會上收到了較好的反響。

  蔣大媽是一起執(zhí)行案件的申請人,丈夫被摩托車撞傷,法院經審理,依法判決肇事方賠償醫(yī)療費2萬余元。然而,判決生效后肇事方不僅不主動履行,反而跟法院玩起了“躲貓貓”,一直下落不明,且查不到任何可供執(zhí)行的財產,執(zhí)行工作陷入僵局。蔣大媽總以為法官和肇事方之間“有關系”,不斷上訪要討個說法。泰州中院執(zhí)行局邀請她參加“我在執(zhí)行現(xiàn)場”活動,全程跟蹤案件的執(zhí)行過程。在歷時1年多的不斷跟蹤走訪后,承辦法官偶然發(fā)現(xiàn)了肇事方在某銀行賬戶有2萬元剛剛進賬,得知這一令人欣喜的消息,承辦法官和蔣大媽立即動身奔赴銀行,對肇事方的2萬元實施了劃撥。至此,這起陳年積案得以順利執(zhí)結。蔣大媽讓女兒代筆,在法院網站的專欄中寫下了“我在執(zhí)行現(xiàn)場,我被法官感動”的留言,并親自將寫有“捍衛(wèi)法律、人民靠山”的錦旗送到了法院。

  為加大執(zhí)行工作的透明度,泰州法院進一步健全執(zhí)行信息查詢系統(tǒng),擴大查詢范圍,通過電子顯示屏、網絡、手機短信等方式為當事人查詢執(zhí)行案件信息提供方便。在執(zhí)行工作中,對采取查封、扣押、凍結、劃撥等執(zhí)行措施的,及時告知雙方當事人;對選擇鑒定、評估、拍賣等機構的過程和結果全面向當事人公開;對執(zhí)行款項的收取發(fā)放,執(zhí)行標的物的保管、評估、拍賣、變賣的程序和結果等重點環(huán)節(jié)和重要事項及時告知當事人,使執(zhí)行工作在雙方當事人監(jiān)督下進行,讓群眾能隨時監(jiān)督法院、監(jiān)督法官。

  吸納民意 審判更有溫度

  “現(xiàn)在開庭。帶被告人到庭……”

  3月20日下午,法槌在靖江法院刑事審判庭敲響。

  三個小時的庭審結束后,審判長和審判員沒有像往常一樣休庭討論,而是來到了旁聽席,認真聽取了參加旁聽公眾的意見和建議。

  審判員將這些意見和建議總結歸納后,在判決中得到了體現(xiàn)。法院最終對被告人予以了從輕處理,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一年。這一司法公開的創(chuàng)新舉措為泰州法院贏得了掌聲。

  為了讓社會公眾對人民法院的工作尤其是審判活動有更感性而深入的了解,同時讓案件審判實現(xiàn)更好的社會效果。泰州兩級法院每個月都會安排一次這樣的“法院開放日”和旁聽庭審活動。

  庭審結束后,參觀的客人們東摸摸,西看看,還有幾個人主動要求到審判臺上坐一坐,敲一敲法槌……對法院所有的事物都顯示出了好奇。大家走進法官辦公室,與正在工作的法官、書記員面對面交流。

  在活動過程中,泰州中院還向參觀者發(fā)放問卷調查表,請大家把對法院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寫下來。在收集到的這些意見和建議中,有的是關于案件審判方面的,有的是關于法院工作的。比如有的群眾提出法官應該更多的走出法院,到社區(qū)、到企業(yè)和群眾“親密接觸”;有的群眾提出,泰州中院的十大典型案例發(fā)布制度他們非常喜歡,希望全市法院都能把這項制度推廣開來……這些寶貴的建議經過整理歸納后發(fā)給了相關庭室,對法官們了解群眾想法,促進作風轉變起到了很好的推動促進作用。

  “以前總覺得法院和法官很神秘,有點冷冰冰的,幾次走下來覺得法院和法官很親切,很有人情味!”不少代表在活動結束后都深有感觸。

  “要讓人民群眾信任你,首先得讓人民群眾了解你。旁聽庭審讓公眾近距離了解法院,也讓法官能近距離聽取民意,有助于加深群眾對法院工作的理解認同,有利于營造崇尚法治、自覺維護法律權威的良好社會氛圍。”,熊毅感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