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征法院“六步審理法”切實維護未成年人權益
作者:孫紅玲 發布時間:2013-06-20 瀏覽次數:462
近年來,儀征法院在未成年人審判工作中,始終堅持“寓教于審”的方針,全面推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六步審理法”,堅持把“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改造、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未來、有利于社會的穩定”作為審理每一個案件的立足點,切實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一聽,就是在向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送達起訴書時認真聽取他們對起訴書指控犯罪事實的意見,耐心傾聽他們對犯罪的認識及今后的打算,未成年被告人在學習、工作、生活、家庭等方面的情況,以及法定代理人在教育子女方面的做法、困難等。
二填,就是由未成年被告人填寫《未成年人測試卷》、《法律知識測試題》,法定代理人填寫《未成年人家庭調查表》,進一步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家庭情況、社會交往、成長經歷、性格特點、平時表現、悔罪態度及法律水平、監護條件等情況。并針對被告人的態度和情緒,進行相應引導,促使其正確對待審判。
三查,就是聘請53 名大學生村官擔任未成年被告人審前社會調查員,通過走訪調查,了解未成年被告人在單位、學校、社區的一貫表現,分析其走上犯罪道路的軌跡,幫助未成年被告人剖析犯罪原因,查找犯罪根源,為庭審教育做好準備。
四審,就是在前期調查了解的基礎上開庭進行審理,查明犯罪事實,準確適用法律,及時定罪量刑。
五教,就是全程開展法庭教育,審教結合,寓教于審,庭前由法官根據審前調查情況對未成年被告人進行耐心細致教育,庭審中及宣判后由審判長引導公訴人、辯護人、法定代理人、人民陪審員就犯罪事實、社會危害程度、對個人與家庭的影響等發表意見,對未成年被告人進行認罪服法、遵紀守法教育和深層次的感化、挽救,促使其認罪服法,重新做人。
六助,就是對未委托辯護人的未成年被告人提供司法援助,為其指定辯護人。2011年以來,我院依法為25名未成年被告人指定辯護律師。對在家庭、學習、工作等方面遇到困難的人員給予力所能及的幫助,如少年庭對家庭困難的學生張某予以資助,使其順利讀完高中。除此以外,我院還對涉少案件依法緩、減、免訴訟費7萬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