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山法院認真落實新《刑訴法》規定,全面啟動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工作,實現對未成年人的特殊保護,幫助順利回歸社會。

 

根據《江蘇省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工作實施意見》要求,少年審判庭和綜合檔案室認真研讀,確定封存程序。對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少年庭嚴格審查,決定案件是否封存。對符合條件的,制作“犯罪記錄封存決定書”,卷宗檔案加蓋“檔案封存”印章,再移交檔案室。檔案室建立專門案件封存檔案庫進行單獨存放,由專人實施保密管理。同時,該院嚴格區分卷宗,加強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卷宗保密處理,對依法查詢封存檔案的單位,要求簽訂保密協議,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情況予以保密,切實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