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逃避法院強制執行將財產轉移到親戚名下,玩起金蟬脫殼之計,機關算盡最終還是難逃被強制清償債務的下場,而且還以拒不履行裁判罪為由被移送公安偵查。20122月工資9日,如東縣人民法院追回轉移財產企圖逃避法院執行的被執行人李某的財產,并以拒不履行裁判罪為由被移送公安偵查。

 

被執行人李某是如東縣馬塘鎮的村民。經營水產生意,在生意往來中,被執行人李某欠下多人貨款25萬元。向多人借款。債權人多次追償未果。數名債權人將李某訴至如東縣法院,法院均作出判決,判令履行還款義務。在法院強制執行過程中,李某拒不按照生效判決的規定履行給付貨款義務,并將財產轉移到其哥哥名下。經查,存款,汽車,房產。另一方面,李某仍不斷的向他人借款,拖欠他人貨款。

 

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多次找被執行人李某談話,催促其履行給付義務,均毫無效果。法院窮盡辦法也未能查出其可供執行財產的線索。無奈,法院于201222日對被執行人李某采取了司法拘留14天的強制措施。但是,被執行人李某愿意接受拘留也不愿意履行支付貨款的義務。 

 

201226日,據知情人反映,被執行人李某將其財產轉移到其哥哥名下。執行法官立即找被執行人哥哥核實這一重要線索,其哥哥矢口否認。27日,在如東縣公安局經偵大隊的協助下,將哥哥拘傳到如東縣人民法院,向有關銀行查詢被執行人李某以更改后的新姓名名義的存款時,發現被執行人李某在縣農業銀行以其新姓名名義儲存的活期存款兩筆,共計6萬元。于是,執行法官當即決定對其中的5萬余元予以強行劃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