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泗洪法院嚴格貫徹落實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江蘇省人民檢察院等11部門聯合下發《江蘇省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工作實施意見》的相關規定,進一步做好未成年被告人的審判和矯正工作。目前,犯罪記錄封存等各項程序均已順利啟動,取得一定成效。

 

啟動未成年被告人犯罪記錄封存程序。依據《江蘇省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工作實施意見》,在全市范圍內率先啟動未成年被告人犯罪記錄封存程序,依法對未成年犯罪人的犯罪記錄予以封存,并向刑罰執行機關、司法機關及相關訴訟當事人送達《犯罪記錄封存決定書》,扎實做好未成年人幫教保護工作。

 

啟動未成年被告人與成年被告人分案審理程序。依據《江蘇省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工作實施意見》關于“未成年被告人與成年被告人共同犯罪的案件,應當將未成年被告人與成年被告人分案起訴“的相關規定,該院在案件審理中查明未成年人涉案并符合《實施意見》相關規定的,依法發函致泗洪縣人民檢察院建議其撤回對未成年被告人的起訴,單獨另案起訴,切實保護未成年人權益。

 

深化未成年人社區矯正工作機制。強化與泗洪社區矯正辦公室、公安等部門的溝通和協調,采取定期回訪、召開教育班等多種措施切實消除未成年人社區矯正工作阻礙,突出預防、挽救、矯正未成年犯罪工作成效,著力為未成年人重新走上社會營造良好的社區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