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城法院“四向挖潛”大幅加快商事審判辦案節奏
作者:唐燦 發布時間:2013-06-13 瀏覽次數:432
相城法院堅持“四向”挖潛,充分整合商事審判資源,確保商事審判高質效運行。1-5月,共審結商事案件430件,人均結案140余件,同比上升32.11%,有效緩解了案多人少矛盾。
向庭長督辦要效率。充分發揮庭長對審理流程、案件質量評查的全程監督、協調作用,定期召開案件質量分析講評會進行專項點評和總結,督導審判人員強化審限意識。庭長高度關注審判人員的審判業績和指標數據動態,要求對久調不決的案件及時判決,審結的案件當天必須報結,并依法扣除相應審限。
向資源配置要效率。完善人員配備機制,根據各審判人員辦案能力、節奏等因素,科學配置書記員承擔輔助業務,促進審判人員質效均衡發展。完善隨機分案機制,盡可能在源頭上實現分案均衡,努力做到承辦法官案件難易搭配均衡,書記員忙閑均衡。
向審判流程要效率。強化審判輔助業務靈活性,盡量壓縮辦案周期,減少案件辦理天數。內勤人員每日從立案庭移送案卷,確保立案當日將案件移送至審判人員手中。對部分多次涉訴的當事人,電話聯系自取相關文書,加快辦案節奏。案件保全,做好事先溝通,提前規劃路線,多個案件集中保全。
向案件調解要效率。在正式開庭前專門組織調解,同類型案件集中調解,對于案情簡單、當事人爭議不大的案件,當庭調解結案。復雜案件,調解時歸納爭議焦點,為提升庭審效率打好基礎。庭審中,準確指導雙方圍繞爭議焦點進行舉證質證,調解不成盡量當庭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