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應法院立足基層,面向群眾,不斷創新工作方法,做到四個結合推進巡回審判工作,確保各項司法為民措施落到實處,收到明顯效果。

 

巡回審判與司法便民工作相結合。在開展巡回審判工作中,該院把落實便民、利民、惠民舉措放在首位,就地受理案件、就地調解、就地開庭,當場執行給付,使巡回審判成為司法便民的新窗口。

 

巡回審判與涉訴信訪工作相結合。該院建立“審訪一體化”的巡回審判模式,在巡回辦案過程中,積極開展案件回訪、巡回接訪和涉訴信訪隱患排查工作,處理巡回辦案中遇到的涉訴信訪問題,使這些問題在當地便得到及時有效的解決,有力地維護了社會穩定。

 

巡回審判與指導人民調解工作相結合。各巡回法庭充分利用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工作成果,主動參與基層人民調解工作,使民間小矛盾不必進入繁雜的司法程序就得到快速解決。同時加強業務指導,適時邀請人民調解員參與案件調解和觀摩案件審理,幫助基層人民調解組織人員提高業務素質,提升做好人民調解工作的積極性。

 

巡回審判與法制宣傳工作相結合。巡回法庭在處理案件的同時,適時地邀請基層干部、群眾旁聽案件或參與案件的調解過程,在審理與調解的同時不失時機的進行法制宣傳,增強群眾的法律意識,為有效處理糾紛奠定良好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