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豐法院積極探索、努力拓展行政審判工作新領域,把行政審判的關口前移,從單純的消極監督發展到事先指導和事后監督并重,從個案審查發展到規范化指導,采取四項措施提高行政機關依法行政能力,為預防行政糾紛發生,保障群眾利益,維護社會穩定起到了積極作用。三年審結各類行政訴訟案件157件,執行行政機關生效的處罰決定718件。

 

制定計劃,定期走訪行政機關。該院采取普遍走訪與重點走訪相結合的辦法,按月落實走訪計劃。及時掌握行政機關執法的范圍和重點,幫助其建章立制,并就發現的問題提出建議,解決其在實際工作中遇到的難題。特別是對近年來行政機關敗訴案件進行分析研究,在走訪中將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向有關部門反饋,受到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

 

送法上門,開設專題法制講座。他們通過開設法制講座,深入講解行政法、行政訴訟知識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等。近年來,開設專題法制講座15次,行政庭資深法官為執法人員講授了《行政訴訟法》、《行政處罰法》、《行政許可法》等行政法律知識,幫助執法人員增強了依法行政意識,提高了依法行政能力,深受歡迎。 

 

邀請旁聽,結合實例以案講法。對影響重大的案件,邀請行政機關相關領導和執法人員參加庭審旁聽,特別是邀請被告行政機關的執法人員參加旁聽,以具體案例為教材,增強法制宣傳實效。 

 

積極建議,針對實際解決問題。對在行政審判中發現的問題,積極向有關機關發出司法建議,幫助行政機關在行政執法中注重程序,規范行為,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幫助行政機關總結經驗和教訓,在今后的執法中避免問題再度發生,有力地促進了依法行政與依法審判之間的良性互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