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六車玩轉賣 領刑四年八個月
作者:朱煥東 發布時間:2012-02-08 瀏覽次數:454
日前,江蘇省啟東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李某犯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八萬元。
2003年12月25日,李某至啟東市匯龍鎮某汽配中介租賃公司,以租車為名,騙得桑塔納2000型轎車1輛,次日既將該車抵押給孫某,得款人民幣33000元。五年后,李某一直未被發現,又決定干起這一無本買賣。2009年2月至2009年3月,李某以租車為名,先后在啟東市匯龍鎮另外5家不同汽車租賃公司分別騙得1輛桑塔納2000型轎車、2輛普桑轎車、紅旗牌轎車和別克凱越轎車各一輛,抵押給施某(已判刑),共計得款人民幣89500元,用于賭博及還賭債等。經價格鑒定,6輛轎車共計價值人民幣249952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合同詐騙罪,依法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