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公檢法司“四力合一”為執行清案提速
作者:伍曉偉 張立琢 發布時間:2013-05-30 瀏覽次數:453
為切實打好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總體戰,年初以來,金湖縣法院聯合公安、檢察、司法等部門采取“四力合一”,各司其職、優勢互補、協同作戰,著力構建執行聯動威懾機制,為執行清積案活動提速,取得了顯著成效。今年以來,全縣已執結各類積案137件。
該院由黨組成員牽頭,成立9個執行實施組,采取“五定一包”措施,即定領導、定人員、定任務、定責任、定時間,包案到人,逐案跟蹤督辦,每日匯報工作進展,每周集體會辦,每月總結部署,加快辦案進度,提高執行效果。
公安機關明確一名副局長專司執行清積案工作,主動加強與法院溝通,了解執行工作需求,及時跟進措施。對矛盾尖銳以及群體性案件,抽調公安干警協助法院做好當事人教育疏導工作,力促和解執行。妥善處理、應對執行工作中出現的各種突發事件,及時控制局面。充分利用公安網絡查詢系統以及通報協查系統功能,廣泛搜集和查找被執行人信息,保障清積活動順利進行。
檢察機關充分發揮法律監督職能,對于不符合抗訴條件的案件,人民法院依法執行的,做好當事人的釋法明理工作;對于法院執行過程中出現的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拒不配合執行等違法情形,檢察部門積極支持法院、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制裁措施;對于群體性及涉農案件,抽調人員積極參與法院執行活動,運用法律監督權推動“執行難”問題的解決。
司法部門專門從縣矛盾調解中心抽調具有多年調解經驗的工作人員以及各鎮司法所的工作人員,與執行案件承辦人一同深入到執行現場,做各方當事人及相關群眾的思想教育工作,處理突發事件。積極協助法院完善基層協助執行網絡建設,配合法院加強開展法律法規宣教工作,為執行工作營造輿論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