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澤法院在工作一貫注重維護弱勢群體利益,確保社會穩定,最近僅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快速執結一件涉農民工工資案件,當事人執意贈送該院錦旗一面。

 

200396左某江蘇某路橋公司簽訂合同一份,約定由左某分包該公司所承建的寧淮高速公路某路段的土方勞務工程。該工程驗收后,該公司支付了全部工程款,但拒絕支付工程質量保證金,引起訴訟。經一、二審判決,該公司應于判決生效后3日內向左某支付460795元。

   

左某為淮陰區人,長期雇傭家鄉的二十多個農民兄弟為其承接土方工程,最近左某因資金周轉不暢急需這筆資金支付農民兄弟的工資。洪澤法院決定為其開辟執行綠色通道,將該案件直接指定給經驗豐富善長“辦快案,快辦案”的執行法官承辦,并限期一個月辦結。

 

江蘇某路橋公司在全國各地承攬道路橋梁建設,實力雄厚,資金充裕,但執行人員查遍四大國有銀行,沒有該單位任何存款。考慮到該公司總部在常州市武進區,執行人員決定赴常州調查。執行人員找到該公司常州總部,但該公司法定代表人蔡某態度傲慢,向執行人員明確表示他們公司有的是錢但不會再向左某支付一分錢。執行人員見勸說無望,于是加大調查力度,終于在常州江南銀行查到該公司賬戶,但只有26萬余元。執行人員叫該銀行工作人員調出該賬戶最近兩個月的客戶對賬單,發現該賬戶資金往來頻繁且金額較大,動輒上百萬元,于是將該賬戶凍結。

 

執行人員再赴該公司總部,向該公司法定代表人蔡某詳細說明法律后果,并表示將對該公司罰款30萬元。蔡某深知若不及時將公司賬戶解凍,將嚴重影響公司的正常經營,其損失遠遠不止46萬元,于是向執行人員認錯,并主動支付46萬余元執行款。

 

左某接到執行人員領取執行款的通知后,連連表示不能相信這么快就能拿到執行款,一個勁向執行人員道謝。領取執行款后,左某表示將該筆執行款全部用于發放那二十幾位農民兄弟的工資,并執意向洪澤法院送來錦旗一面,上書“青天有鑒,司法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