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化法院“派出監察員參與行政審判”制度常態化
作者:顧新燕 王瑋 發布時間:2013-05-30 瀏覽次數:438
近日,在興化法院開庭審理原告詹某某訴興化市公安局治安行政處罰案的庭審現場,增設了一個特殊的席位——“派出監察員”。派出監察員全程參與庭審活動,參加合議庭評議,以獨特的視覺對法院的審判活動提出意見和建議,有利于發現當前行政機關執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全面有效地實現對行政機關的監督;同時也將進一步推動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工作,使行政首長出庭、“出聲”、出效果,真正提高行政機關依法行政能力,優化行政訴訟環境,維護政府公信力和司法權威。
派出監察員參與行政審判是泰州地區創新審判工作的一項重要舉措,經過了一段時間的試行后,目前已成為泰州地區各級法院的一項常態化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