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釋期內搶劫婦女重入獄
作者:孫海雷 耿貴賢 發布時間:2012-02-07 瀏覽次數:581
18歲被判無期徒刑,服刑10年剛假釋出獄。就是這么一個人,不思悔改繼續搶劫作案。作案后遭遇受害人,故作鎮定的他,一度差點迷惑受害人放走他,但終究還是露了餡。
2011年10月14日晚7時20分許,家住江蘇省射陽縣城某小區的陳女士騎電動車回來,在陳某將摩托車放好剛出車庫時,黑暗中忽然竄出一個黑影,對著她面部就是一拳。沒等陳女士反應過來,那人抬手又是數拳,致陳某面部出血,在陳某呼喊時,劫匪用手捂住其嘴,并威脅“你不要喊,喊我就把你弄死了”。
陳女士知道自己遇上劫匪了,害怕求饒并說“你要錢我把你”,后將包內750元錢掏給了這個劫匪。劫匪得款后,又追問“你身上還有什么值錢的東西,戒指、項鏈全把我”,陳女士告知其沒有佩戴首飾,由于樓道里太黑,陳女士怕劫匪再對她進行傷害,就說“不信你摸”。
劫匪伸手摸了陳女士的手和脖子,沒有發現首飾,便讓某進入車庫,令其5分鐘后再出來,不許玩花樣。為了擺脫威脅,陳女士順從了。她轉身跨進車庫,立刻栓上門,迅速掏出手機把車庫門前發生的一切告訴了樓上家中的丈夫,并打電話報警,丈夫聞訊立刻沖下樓來,看到鼻青臉腫滿臉是血的妻子,連忙叫她上車去醫院。陳女士對丈夫說估計那個家伙還沒走出小區大門。
陳女士丈夫一口氣追趕到小區大門口,問保安是否看到有生人跑著出小區。兩個保安都說沒看見。陳女士丈夫心想,那應該還在小區里,不妨來個守株待兔。他干脆站在小區門口,打量走出小區的每一個人。
過了一分多鐘,一個年輕人從小區里面優哉游哉地走了出來。這人30多歲,中等個子,上身深色夾克衫左側有一塊白斑。想到自己家樓道里的車庫外就是白色涂料的墻壁,陳女士丈夫就把這人攔了下來,詢問對方身上的白斑怎么回事。
男子聽了微微一笑:我們做工的,想干凈也干凈不起來,不像你們做工作的,一身衣裳穿一個星期也不臟。陳女士丈夫覺得這人不像是劫匪,剛要放他走,陳女士氣喘吁吁趕到,聽到那人的聲音,覺得就像剛才傷害她的那個劫匪。再一看,那人右手有血,于是就指著那人說,剛才搶我錢打我的,就是你!
那人聽了一笑,說大姐你可能看錯人了,你看我像那種人嗎?這人的鎮定自若反而讓陳女士懷疑自己的判斷了,難道不是他?自己真的冤枉好人了?和丈夫商量之后,設法留住此人。
此時,射陽縣公安局城北派出所的民警趕到了現場,經詢問,這人自報姓張,33歲,合德鎮人,到這小區來是幫人修空調的。由于自己不小心,把手弄破了。至于陳女士懷疑他搶劫,他說是這位女士自己搞錯了吧。這人在回答民警的提問和表達自己的陳述時,鎮定自若,讓在場的人看不出一絲破綻。
細心的民警發現,這人說是修空調不慎弄破了手,那為什么手上只有血跡而沒有傷口呢?沒有傷口為何不在人家把血跡洗掉?究竟是替哪家修空調的?這人又說不清楚,于是民警決定將其帶到派出所弄清楚再說。
回派出所,民警提取了這人手上的血跡和陳女士臉上的血送檢。很快,鑒定結果出來了:血跡正是陳女士的。在確鑿的證據面前,這人只好如實交代了搶劫作案的經過。
經查明,張正東1978年5月生,射陽縣合德鎮人。1996年9月因犯搶劫罪、流氓罪、敲詐勒索罪,被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那年,只有18歲。在后來的服刑期間,由于表現積極,1999年被改判為有期徒刑,此后又3次被減刑,2010年4月30日被假釋,假釋考驗期限至2012年3月14日止。
從無期到有期,從有期到假釋,按理說,牢獄之苦結束后應牢記自己的沉痛教訓,遵紀守法,重新做人,建立自己的美滿家庭,可讓人沒想到的是,重獲自由的張正東,并沒有珍惜這來之不易的機會,而是好吃懶做,不務正業,當手頭無錢可花時,竟然重蹈覆轍。
今年1月13日,射陽縣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張正東原犯搶劫罪、流氓罪、敲詐勒索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先后經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四次裁定將其刑罰減為有期徒刑13年2個月,剝奪政治權利5年,假釋后尚有余刑1年10個月零15天,決定撤銷其假釋;被告人張正東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9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原犯搶劫罪、流氓罪、敲詐勒索罪余刑1年10個月零15天,決定執行有期徒刑6年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剝奪政治權利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