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今年來,邗江法院積極構建“四項機制”著力化解涉農民工的矛盾糾紛。共審結涉農民工案件152件,標的達271余萬元,有力地促進了社會和諧穩定。

 

簡化訴訟程序,建立快速裁決機制。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建立了便捷高效的快速裁決機制,對爭議不大,事實清楚的案件,做到當天立案、當天審理、當天結案。在去年審結的涉農民工案件中,其中30天內結案的達到75.3%

 

堅持調解優先,建立和諧雙贏機制。堅持把司法調解貫穿于立案和審理的庭前、庭中和庭后的各個環節,在查清事實,明確責任的基礎上,耐心做雙方的思想工作,減少訴訟雙方當事人的對抗性,促使雙方達成和解,減少農民當事人的訟累,實現共贏。全院涉農民工案件的調撤率達98%

 

力求案結事了,建立審中履行機制。建立了“審中履行”機制,在審理過程中,就注重案件的調解執行,千方百計督促債務人履行債務,收到較好的實效。審理揚州某鞋業有限公司與41名職工拖欠工資糾紛時,在凍結鞋廠機械設備的基礎上,采取多種措施,與已出走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取得聯系,坦誠利弊,指出其棄廠逃債、置工人切身利益不顧的法律后果,最終41名工人的工資得以兌現。

 

爭取政府支持,建立多方協調機制。與公安、人力與社會保障局、司法局等有關部門建立解決涉農民工糾紛的協調工作機制,形成化解涉農民工矛盾糾紛的合力。2012年底,揚州市某箱包廠因資金經營困難而停業,該廠雇傭的23名工人為討要被拖欠的13萬元工資將箱包到政府集體上訪。該院及時與當地政府聯手,首先查封某箱包廠現有物資穩定民心,其次與來料加工的定作方聯系,為其物色加工車間,協助其吸納涉案農民工,重新組織生產,保證外貿訂單及時交貨,同時通過債權轉讓的方式,說服定作方先行支付箱包廠拖欠的工人工資,解農民工燃眉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