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中院:直面不足抓質效 多措并舉促審判
作者:丁明霞 于波 發布時間:2013-05-21 瀏覽次數:475
“對參加旁聽的人員未審核身份、合議庭成員分工不明確、法槌使用不規范、法官庭審普通話不夠標準造成溝通障礙……”在泰州中院每周召開的“審判流程挑錯會”上,幾十個大大小小的問題瑕疵被擺上了桌面,甚至連“書記員卷宗裝訂沒有逐頁編碼”這樣不起眼的小問題也沒“放過”。有的審判員直言壓力大:“每次開會都膽顫心驚的,生怕點到自己的問題,弄得下不了臺。”
據了解,從 2012年以來,泰州兩級法院審判質效雖然得到大力提升,中院審判績效綜合排名全省第7位,六個基層法院中四個排名全省前60位。但法定正常審限內結案率偏低,審判效率不高的問題未能得到根本解決。為此該院黨組高度重視,要求直面不足抓質效,實實在在地提升審判工作水平。
年初組織審委會委員對2012年已結案件中的四項案件進行專項檢查。評查前,泰州中院黨組書記、熊毅院長召開審委會會議,由所有審委會委員以及院質評組成員共同評查,熊毅院長親自參與閱卷評查。評查的內容從形式上的審查如審限變更時間、變更類型、信息系統錄入、審批依據、審批權限,到實質性的審查如審限變更是否必要及其理由逐一進行評查登記。此次評查后,召開全院大會,分管院領導針對評查中出現的問題進行了全院點評,并分類通報到庭,本著糾不足敢于直面的態度,評查通報從重實體、輕程序思想制約案件審理規范化,案件審限變更過程中的有效管理缺失,工作節奏松散、工作責任心不強等方面剖析了造成法定正常審限內結案率偏低的深層次原因。
同時,以四項案件的評查為切入點,為全面提升審判工作水平,泰州中院出臺多項措施,對審判工作的提升進行全方位的調控。制定出臺了《關于加強庭審及案件質量監督評查實施方案》,梳理形成了《審判工作流程中最易出現失誤的注意點》,制定了《泰州中院審判流程動態管理規定》,對案件從立案、分案、庭審、評議、裁判、送達、歸檔等環節進行節點細化管理;同時,強化審管部門的參謀意識,完善法官業績考核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