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澤法院全力推進“陽光司法”工作開展
作者:賀志安 發布時間:2013-05-21 瀏覽次數:444
“陽光司法”作為法院一項積極回應人民群眾對司法現實需求的有效形式,在淮安中院的部署下,洪澤法院緊扣相關部署要求,充分結合實際,精心部署,在狠抓審判工作的同時,大力推進“陽光司法”,讓群眾因參與司法而了解司法、因了解司法而信賴司法、因信賴司法而理解司法、因理解司法而支持司法,確保以司法公開促公正,在保障民權、順應民意的同時贏得民心。
完善制度,打造“陽光司法”規范平臺。為規范陽光司法工作的深入開展,該院著力完善制度建設,制定出臺了相關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了責任部門、參與部門的工作責任、工作目標及考核標準,對能夠量化的事項予以量化考核,確保陽光司法工作的規范開展。
接受監督,奠定“陽光司法”工作基礎。該院將接受人大監督作為推行“陽光司法”的重要內容和制度保障,定期邀請人大領導和人大代表來院視察,旁聽具體案件的審理;對人大代表提案和督辦案件安排專人專職負責落實,并限期辦結、限期向人大予以匯報;堅持工作匯報制度,對重要工作、重大案件的審理及時向人大常委會匯報,接受工作指導,在個案辦理上主動接受監督,力保司法公正。
創新載體,優化“陽光司法”工作成效。積極創新監督載體。在堅持注重發揮人民陪審員的監督職能作用,對各業務部門實行人民陪審員參審率量化考核,將人民陪審員工作引入執行領域,對情節復雜、社會影響面廣的案件,實行全程陪執,提升執行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今年以來,人民陪審員參審案件408起件,參執案件69件,充分發揮了人民陪審員的監督作用;在全縣126個村居聘請126名司法協理員,建立了“全覆蓋”式司法協理員網絡;強化1+3數字化法院建設,擴大法律文書上網范圍,在法院審判大廳設立法官公示欄,公開法官信息,公開接受社會監督;與縣電視臺和洪澤信息合作,利用新聞報道和電視臺欄目,擇取典型案例予以公開報道,公布法院司法的全部流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將陽光司法工作與“無訟村居”創建活動、重點案件跟蹤回訪、司法協理員以及大學生村官參與案件調解等工作相結合,全力優化監督成效,推動“陽光司法”工作的深入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