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陽法院三個抓手狠抓審判管理,并突出“問題意識”和“制度執行”兩個關鍵,推進審判質效穩步提升,審判態勢良性運行。

 

抓領導,增強審管工作動力。明確一把手院長和各分管領導對審判管理工作的第一位責任。把審判管理與審判質效運行態勢分析作為每月全院部門負責人會議的首要議題,由部門和審管辦分別解讀指標、分管領導評說條線工作,且堅持院長書面點評;每季度安排一次審判管理專題會議,對具體問題集體研討、對審判績效進行考評分析、對專項工作進行部署和推進,增強院、庭兩級領導抓審管制度落實的意識。

 

抓基礎,突出審管工作重點。通過定期舉辦審判管理知識培訓,定期召開工作協調會業務庭內部的質效講評狠抓基層庭室學習教育,使制度要求入心入腦,真正成為干警自覺行為。另一方面就信息錄入、鑒定評估、案卷評查等問題召開專門的學習研討,保證基礎性工作有效、規范同時根據業務庭需要,適時組織審管人員深入審庭室進行主動交流針對性輔導,推動各項審判管理制度及時落實。

 

抓過程,強化審管工作實效。著眼于事前預防、過程監控和過程改進,把對立案、審理、鑒定、保全、送達等審判活動的工作要求進一步細分對每個環節明確標準、建章立制、加強督查堅持審限變更的部門、分管領導兩級審批、臨近審限案件和超長期案件預警、質效指標異常波動提示和評查檢查結果反饋等制度對與標準和要求不符的審判活動和行為進行日常糾偏,把問題和瑕疵控制在結果發生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