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創新構建行政審判案件通報反饋體系
作者:盛茂 王曉紅 發布時間:2013-05-16 瀏覽次數:500
5月10日,連云港海關因“關長積極依法出庭應對行政訴訟”被市依法治市領導小組在全市通報表揚。連云港海關關長張軍雄表示,雖然獲得了勝訴,但也深刻地感受到行政首長積極參加出庭應訴,可以更直接發現和掌握本單位行政執法中存在的問題,更有利于推動行政機關依法行政。
今年一季度末,連云港市依法治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市中級法院和依法行政領導小組辦公室聯合下發了《關于2013年第一季度全市行政審判典型案件審理情況的通報》,重點通報了一起行政機關依法應訴示范案件和一起行政機關敗訴典型案件,對六起行政機關負責人未出庭應訴案件逐案通報。據連云港中院行政一庭負責人介紹,為切實加強法治政府建設,中院積極協調黨委政府職能部門,在全市建立行政審判典型案件定期通報制度,促進司法與行政執法機關的良性互動,提升行政執法水平。
為加強依法行政,連云港市成立全市行政審判典型案件研判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中級法院,負責行政典型案件的協調、督導、研判、通報等工作。通報形成后發各縣區政府,各委、辦、局、市直屬單位及駐連部、省屬單位,報送市委、市人大和省高級人民法院。行政案件定期通報情況納入全市法治連云港建設和依法行政工作考核。
根據有關規定,被通報的行政機關應在一個月內就通報問題的具體處理、整改內容向有關部門專題報告。今年第一季度通報發出后,對全市行政機關觸動極大,贛榆縣、東海縣政府召開專項會議落實行政機關應訴相關工作。贛榆縣指定由縣法院牽頭制訂行政負責人出庭應訴、依法行政的相關規定,東海縣政府在中院公開開庭審理的一起行政案件中積極應訴,分管副縣長出庭應訴,協調相關責任部門化解爭議。
連云港中院黨組書記、院長薛劍祥在接受采訪時說,建立行政審判典型案件定期通報制度,是連云港中院嚴格依照法律規定,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不越線、不缺位,是在黨委領導下行使司法監督權的一項重要舉措,今后將積極關注反饋情況,加強對于整改情況的通報力度,形成工作體系,力爭取得實效。
4月27日,省高院對該通報原文轉發,認為通報制度的建立,對于加強法治政府的建設,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提高行政執法水平,充分發揮人民法院行政審判的監督指導作用及切實保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實踐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