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構建行政審判典型案件通報反饋體系
作者:盛茂 發布時間:2013-05-15 瀏覽次數:424
5月10日,連云港海關因“關長積極依法出庭應對行政訴訟”被市依法治市領導小組在全市通報表揚。據連云港海關關長張軍雄介紹說,去年連云港海關唯一一起行政訴訟案件中,我本人作為關長出庭參加了應訴答辯。雖然該案獲得了勝訴,但從庭審和答辯情況來看,我們也深刻的感受到行政首長積極參加出庭應訴,可以更直接的發現和掌握本單位行政執法中遇到的問題以及存在的薄弱環節,更有利于推動行政機關能夠依法行政。
今年一季度末,連云港市依法治市領導小組辦公室、中級法院和依法行政領導小組辦公室聯合下發了《關于2013年第一季度全市行政審判典型案件審理情況的通報》,重點通報了一起行政機關依法應訴示范案件和一起行政機關敗訴典型案件,對六起行政機關負責人未出庭應訴案件逐案通報。據連云港中院行政一庭庭長方愚介紹,為切實加強法治政府建設,市中院積極協調黨委政府職能部門,在全市建立行政審判典型案件定期通服制度,這項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及時把行政審判過程中發現行政執法中存在程序和實體問題反饋給黨委政府,促進司法與行政執法機關的良性互動,提升行政執法水平。
為加強依法行政,連云港市成立全市行政審判典型案件研判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中級法院,負責行政典型案件的協調、督導、研判、通報等工作。通報形成后發各縣區政府,各委、辦、局、市直屬單位及駐連部、省屬單位,報送市委、市人大和省高級人民法院。行政案件定期通報情況納入全市法治連云港建設和依法行政工作考核。通報內容包括本季度行政案件數量、類型等總體情況,分析研判行政機關勝訴、敗訴典型案件,提出下一步行政執法工作建議、對策。對勝訴案件著重分析行政機關規范執法的主要特點,突出示范作用;對敗訴案件側重分析程序、實體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以便及時整改。對涉訴行政機關不具普遍性的個別問題,由法院將采取單獨通報、情況反映或者司法建議等方式及時向行政機關反映。
同時,要求被通報的行政機關應在一個月內就通報問題的具體處理、整改內容向市依法治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市依法行政領導小組辦公室專題報告。市中級法院負責跟蹤通報制度的落實情況,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及時調整通報的內容和方式。
今年第一季度通報發出后,對全市行政機關觸動極大,一致認為此舉敢較真,不遮丑,實質上維護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的形象,符合建設法治政府的要求。涉及到的行政機關認真排查在行政執法和行政應訴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及時制訂整改措施。贛榆縣、東海縣政府召開專項會議落實行政機關應訴相關工作,贛榆縣指定由縣法院牽頭制訂行政負責人出庭應訴、依法行政的相關規定,東海縣政府在中院公開開庭審理的一起行政案件中積極應訴,分管副縣長出庭應訴,協調相關責任部門化解該起行政爭議。在另一起交通行政強制案件中,被訴機關市交通局一把手局長出庭,積極參與法庭辯論等環節,向當事人釋明相關法律規定,提升了行政糾紛解決的工作力度。
連云港中院黨組書記、院長薛劍祥在接受筆者采訪時說,建立行政審判典型案件定期通報制度,是連云港中院嚴格依照法律規定,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不越線、不缺位,是在黨委領導下行使司法監督權的一項重要舉措,今后我們將積極關注反饋情況,加強對于整改情況的通報力度,形成工作體系,力爭取得實效。4月27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該通報原文轉發,認為通報制度的建立,對于加強法治政府的建設,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提高行政執法水平,充分發揮人民法院行政審判的監督指導作用及切實保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實踐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