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縣法院高度重視人民陪審員工作,為進一步維護司法公正,促進廉潔司法,切實發揮人民陪審員的作用,認真選拔和培訓人民陪審員,努力提高他們的整體素質和法律知識水平,有力推動了審判工作的順利開展。具體做法有以下四個方面:

 

精心選拔,注重人員的廣泛性,在充分考慮社情民意的基礎上,從婦聯、公會、民政部門、村委會干部、基層民調組織、退休教師職工等群體中精心挑選名聲好、素質強、威望高、公道正派的人員擔任人民陪審員,確保人民陪審員充分得到人民群眾的認可和支持。

 

強化培訓,注重能力專業化,通過組織陪審員的培訓、資深法官授課等形式,提高廣大人民陪審員的法律知識能力,通過購買法律書籍、電腦,在法院局域網開設“陪審員專欄”搭建陪審員工作交流平臺,開展人民陪審員練兵活動和觀摩庭審,提高人民陪審員的專業能力。

 

突出考核,注重管理規范化。為每位陪審員建立陪審專業績檔案,堅持平時考核與年終考核相結合的原則,以月報。季查、年考方式加強動態監管,全面考核人民陪審員的司法禮儀、參訓情況、陪審員案件數量和質量、審判作風紀律等情況,按照優秀、稱職、不稱職三個等次進行獎懲。

 

延伸功能,注重作用重優化。充分發揮人民陪審員來自社會各界,知民情、解民意的優勢,除安排人民陪審員案件的審理外,還大力倡導人民陪審員參加訴前調解、執行、信訪接待、案件評審等工作,并逐步向規范化、制度化方向發展。2012年,人民陪審員參與執行案件141件,執行報結率達98%以上,協助化解信訪案件16件,收到了黨委政府和當事人的稱贊。全年人民陪審員共出庭陪審各類案件1235件,沒有一例纏訪訴案件的發生,為一方的穩定和經濟社會的發展做出了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