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法院“四項審管提醒”著力服務審判執行工作
作者:李永居 發布時間:2013-05-10 瀏覽次數:432
多層次案件審限提醒,做審限管理的“服務員”。臨近審限案件及時提醒。通過 “審限跟蹤”,匯總全院臨近審限案件,并提醒承辦法官審限內及時結案。長假前審限溫馨提醒。長假臨近時,提醒承辦法官檢查在辦案件審限,消除假期不計算審限的錯誤認識。定期案件審限提醒。每月梳理全院在辦案件中簡易程序審限超過兩個月和普通程序審限超過四個月的案件,發出審限提醒,提升審執效率。
庭審“三同步”提醒,做庭審規范的“協調員”。每庭必錄習慣養成提醒。提醒全院書記員養成“三同步”設備開啟和及時引入開庭筆錄的良好習慣。庭長責任考核機制提醒。將庭審“三同步”作為一項司法規范納入“激情指數”考核范圍,強化“三同步”考核機制。業務庭與行政裝備科雙向溝通機制提醒。協調做好三同步設備運行情況及時反饋和檢修、更新的技術保障工作。
裁判文書規范制作提醒,做文書規范的“引導員”。提醒全院各審判執行業務部門對照省高院和市中院的相關文件要求,嚴格落實裁判文書公開的各項具體要求。規范制作裁判文書,嚴格遵守裁判文書技術規范,做到裁判文書樣式正確、技術規范細節方面無差錯。
案件信息錄入提醒,做結案規范的“審查員”。 提醒案件承辦人和書記員嚴格執行結案規范,防止案件信息錄入不準確、不完整,影響司法統計的真實性和有效性。在日常結案過程中對案件錄入信息進行嚴格審查,針對發現的案件信息錄入瑕疵,及時提醒結案人予以補正,保證案件錄入信息的準確、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