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表格,簡單直觀地羅列出本周、當月或者具體期限需要完成的工作,這是泗洪法院按周發布的工作推進督辦表。為進一步增強全院干警的效率意識,該院自5月份起開始實行院長督辦令制度,由院長親自對交辦工作進行督辦,突出了工作的計劃性、針對性和目的性。

 

按周督辦。在每周一院長辦公會結束之后,由辦公室負責將院長在會議上交辦的工作事項編報成工作推進督辦表,呈送院長、分管院長及各部門負責人,并在全院公布。牽頭部門在每周五上午向辦公室及分管領導匯報工作完成情況或者預測完成時限。

 

按月點評。每月工作推進會上由分管領導對照督辦表,看工作完成情況,加強過程管理,及時發現存在問題,制定改進措施。確保各部門工作符合黨組的部署,符合上級法院的各項考核要求。

 

按季度通報。對于院長簽發督辦令的工作,牽頭部門必須在計劃內將工作進展情況提交辦公室,辦公室及時跟進督辦工作進展情況。對于未及時上報進度說明或者嚴重超出規定時限的部門予以通報,并扣除該部門負責人激情考核指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