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大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力度,依法服務生態文明建設加快推進,日前昆山法院與環保行政部門進行溝通協調,就建立環境執法聯動機制形成四點共識:

 

依法支持環保執法部門整治城鄉環境,公正高效地審理好環境保護行政案件,依法支持環保執法部門合法的行政行為,對環境保護行政非訴審查案件實行五天立案、七天審查裁決,探索環境保護先予執行機制,確保涉及環境保護的非訴執行案件一個月內執行完畢。

 

切實推進環保行政執法水平提升,提前介入,積極參與環境保護專項治理活動,為環保執法行為提供法律指導;對于在環境保護民事案件審理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與環保部門溝通,支持環保部門依法處理環境違法行為。

 

著力優化環保糾紛化解效果,邀請環保專家作為特邀調解員參與相關案件調解,推進環境資源公益訴訟,依法懲處環境資源違法犯罪,通過對因環境損害引發的侵權賠償糾紛的專業化審理和前瞻性研判、建議,充分發揮司法對生態文明建設的促進作用。

 

注重加強對環境保護的宣傳力度,及時發布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有社會影響的典型案件,與環保部門配合選擇重點鄉鎮設立環境保護聯系點,著力拓展涉及環境保護法律宣傳的廣度,穩步提高群眾的環境保護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