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放開了第二代的生育政策,對于夫妻雙方都是獨生子女的夫妻可以生育二代。本來這是一項為群眾考慮的事,讓人沒有想到的是一對夫妻竟然因為要不要生育二代的問題發(fā)生了爭吵,進而起訴離婚。近日,如東縣人民法院處理了該起因是否要生育二代而導致感情破裂的離婚案件。

 

女青年陳某和丈夫張某于2007年結(jié)婚。因為結(jié)婚時陳某已經(jīng)26歲,丈夫也已經(jīng)27,這在農(nóng)村都已經(jīng)是大齡婚了。兩人因而特別珍惜這一段姻緣,婚后也一直相處得不錯。2008年兩人有了自己愛情的結(jié)晶—女兒盼盼。剛開始丈夫也沒有表現(xiàn)出嫌棄女兒的思想。但到了2010年,丈夫張某突然提出要再生育一個,或許可以再生育一個兒子。而在妻子陳某看來,現(xiàn)在生活成本、培養(yǎng)費用都那么高,雖說政策上是允許的,但目前的情況根本不允許兩人再生育一個孩子,兩個人的經(jīng)濟水平都不是很好。為此,丈夫張某多次與妻子陳某爭吵。到后來,丈夫張某竟然開始對妻子拳打腳踢。忍無可忍的妻子起訴到了法院,要求判決自己與丈夫離婚。

 

在法庭審理過程中,丈夫一再表示其不愿意離婚。他承認自己以前的想法過于狹隘了,以后不會有了;同時對于毆打妻子,他真誠地表達了歉意,并表示今后不會再有類似情況出現(xiàn)了。本著慎重對待婚姻,維護家庭穩(wěn)定的原則,法院在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后判決不準予二人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