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法院選聘青年法官導師助力青年法官成長
作者:蔣曾榮 發布時間:2013-05-07 瀏覽次數:476
為加快建設一支品德高、業務精、能力強、作風硬,具有現代審判理念和創新意識的法官隊伍,昆山市法院于近日制定《關于選聘青年法官導師制實施辦法》,從全院中層干部、業務骨干中選聘青年法官指導老師,開展結對互助活動。
《辦法》規定,青年法官導師通過組織推薦與個人自薦,經考察、研究、公示等環節產生,任期為一年。青年法官導師的職責是:一是思想上引領。導師應關注和了解青年法官的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開展思想工作,幫助青年法官堅定政治立場,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恪守職業道德,著力培養“忠誠、為民、公正、廉潔”核心價值觀。二是業務上指導。對于結對的青年法官,導師要隨時隨地接受實務方面的咨詢和請教,每月要觀摩一次庭審、查看一份判決書、檢查一份案卷,每季度要開展一次業務性輔導講評,對青年法官庭審駕馭、焦點歸納、案件處理、法律適用、文書撰寫和溝通能力等進行全方位的幫助指導。三是工作上幫助。導師要關心幫助和及時解決青年法官遇到的工作、學習、心理和生活等方面的困難,并做好疏導工作,對自身難以解決的問題,要積極向所在部門和院政治處反映,集群力解決好他們的實際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