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豐縣法院通過構建“四個平臺”,主動接受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監督,取得明顯效果。

 

搭建代表聯絡平臺。該院制定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絡工作的實施意見》,明確了與代表、委員進行聯絡的工作機構、工作職責以及責任領導、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等具體聯絡事宜。

 

搭建訴調對接平臺。在協助化解矛盾糾紛的過程中,主動與轄區內的人大代表取得聯系,邀請有威望、有耐心,且熟悉鄉情風俗、政策法規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與法官一起參與案件調解,妥善處理糾紛。

 

搭建巡回審判平臺。選擇人身損害賠償糾紛、婚姻家庭、贍養糾紛、鄰里糾紛等案件,到案發地進行巡回審判,邀請當地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旁聽,通過以案說法的形式,宣傳法律,促進新農村建設。

 

搭建監督評議平臺,堅持“走出去、請進來”,在向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贈閱《人民法院報》、寄送《法院工作通報》的同時,主動向人大代表征求意見和建議;對于重大、有影響的案件,邀請代表、委員旁聽庭審、親臨執行現場,自覺接受監督,增加法院工作的透明度。文章單位:豐縣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