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吳中法院在第十審判法庭舉行了首次利用法院場所進行并由法院全程監督的司法拍賣會,對蘇州某電子五金有限公司評估價值為266.32萬元的財產進行公開拍賣。一名競拍人以360萬元競得標的,實現了標的物價格的最大化,充分保障了各方當事人的權利。為有效避免司法拍賣中發生串標、圍標等惡意損害當事人利益的情形,吳中法院依法加強對司法拍賣過程的監督力度,以維護各方當事人及競拍人合法權益,實現司法拍賣的規范、陽光操作。

 

機構選擇透明化。以公開搖號方式從上級法院確定的拍賣類隨機備選名錄中選取拍賣機構。搖號程序由立案庭負責人主持、司法鑒定工作人員督辦、監察室監督、當事人到場見證,對全過程進行記錄并由全體參與人簽字確認。

 

場所安排嚴密化。對拍賣標的額較大,成交概率高或標的物可能吸引較多個人、單位參與競價的司法拍賣,以在法院場所進行為主,由法院直接對拍賣過程嚴密監督。以審判法庭作為拍賣會場,開啟全方位錄音錄像設備,密切監控司法拍賣活動,并對可能出現的非法干擾拍賣舉動進行證據固定;安排法警現場巡視,強化司法拍賣的規范性與嚴肅性。

 

會場設置科學化。競價人座位采取前后、左右錯開的隔離式設置,避免其相互溝通、暗示,甚至串標圍標;會場中設“監拍席”,由執行案件承辦法官及司法鑒定工作人員對拍賣進行全方位監督,嚴禁司法拍賣活動中的舞弊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