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轉變干部作風,密切聯系群眾,了解民情民意,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近日,洪澤法院出臺《領導干部信訪工作規定》,將領導干部下訪工作制度化。

 

時間制度化。將每月26日確定為領導干部下訪日。按照“工作在一線開展,民意在一線收集,問題在一線解決,矛盾在一線化解”的“四個一線”要求,切實提高為民解憂、為民服務意識。通過定點接訪、重點約訪、帶案下訪等方式,加大化解力度,有針對性地做好化解處理工作,切實把問題解決在基層,把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內容制度化。根據“誰接訪,誰負責”的原則,領導干部在下訪過程中受理的信訪案件,負責協調、化解。堅持“事要解決”原則,集中力量,集中時間,逐案解決,切實做到接訪一案,調處一案,息訪一案。

 

方式制度化。采取現場接訪和帶案下訪等形式,直接聽取群眾的訴求。下訪活動采取事先公告、敞開接待、分類處理的方式。下訪接待前3日公告,接受群眾的預約登記。堅持“有訪必接,有問必答,有疑必釋,有難必解” 的原則,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答復”。對群眾反映情況屬實、合理合法的訴求,能當場解決的當場解決;一時解決不了的限期解決;與現行政策不相符的,耐心細致地做好思想工作;需要與有關部門協調解決的,與有關部門協調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