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法院“四個強化”提升廉潔司法工作水平
作者:徐福鑫 劉晶晶 發布時間:2013-04-26 瀏覽次數:461
海安法院始終堅持一手抓黨風廉政建設,一手抓審判執行工作,通過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強化反腐倡廉教育、深入推進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營造了風清氣正的發展環境,有力保障了我院審判質效態勢的良好發展。
強化宣傳教育,構筑“不愿腐敗”的思想防線。海安法院充分利用孫翠燕、張賢儒等模范典型優勢,大力開展反腐倡廉宣傳教育。針對黨員干部、干警、法院聘任制工作人員價值取向相對獨立且多樣化的特點,突出保持黨的純潔性主題,充分運用黨課、演講比賽、法官講壇、知識競賽等形式,堅持不懈地開展理想信念、職業道德、黨的優良傳統作風、黨紀法規等宣傳教育活動,把廉政文化建設融入司法文化建設之中,滲透到審判執行和法院管理的各個方面,廣泛開展廉政文化進庭室等活動。
強化制度執行,健全“不能腐敗”的制度體系。海安法院始終根據形勢發展,不斷完善廉政制度體系。一方面抓好制度教育,確保人人熟知。加強對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和過程考核,堅持有紀必依、執紀必嚴、違紀必究。另一方面對干部人事、工程建設、經費使用、物資采購等關鍵環節實施重點監控,做到按制度要求辦事、公開公正辦事。將制度執行情況納入年終考評,與評先評優掛鉤,實施廉政問題“一票否決”制,有效預防和制止違規違紀現象滋生蔓延,維護制度的權威性。
強化監督制約,形成“不易腐敗”的運行機制。海安法院充分調動各方力量參與法院的監督管理,加強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利用“群眾測評表”、“意見箱”、院長信箱、信訪接待等平臺加強群眾監督,充分發揮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監督作用,認真處理群眾、代表反映的問題。積極推行司法公開,做到司法工作規則的公開、事實公開、論辯公開、裁判結果公開,使人民群眾切身感受司法的公正,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增強司法的公信力。
強化執法執紀,營造“不敢腐敗”的法治氛圍。海安法院針對系統工作的特點,重點查辦違反廉政準則、侵犯群眾權益、貪污賄賂、失職瀆職和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等方面的案件。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通過案件查處工作,增強了教育的說服力、制度的約束力、監督的威懾力,使全院干警都充分認識到“高壓線”碰不得,“地雷陣”踩不得,“擦邊球”打不得,進一步增強了干警廉潔自律的自覺性。讓廣大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法院從嚴治教、反腐倡廉的決心和司法清廉的實際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