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山法院加強審務督督察切實改進作風
作者:甘文 王妍 發布時間:2013-04-26 瀏覽次數:432
今年以來,徐州泉山區法院以審務督察工作為抓手,切實加強司法作風效能建設和司法規范化建設,全面提升執行力和公信力,促進了法院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完善審務督察制度。制定下發《泉山法院關于開展審務督察工作的暫行規定》,對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履行職責、行使職權、遵章守紀、改進作風等情況開展實地檢查,并對正在發生的違法違規和其他侵害人民群眾利益、損害人民法院形象的行為進行現場查糾。成立由院長任組長的督察工作領導小組,在監察室設立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協調督察事務性工作。
規范審務督察程序。堅持院領導帶隊督察,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參與,監察室人員配合。每周由一名院領導牽頭,分管部門負責人參加,按照督察工作的要求對全院整體工作進行全面督察并做好督察記錄。發現問題時,在不影響訴訟活動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當場予以制止和糾正。對不便當場制止和糾正的,應當將有關情況記錄在案,向相關部門發出《審務督察建議書》,提出限期糾正的意見和建議。被督察的部門應當在規定時限內反饋整改情況。
兌現審務督察考核。堅持每周一期督察通報,客觀真實全面地反映督察情況,重點通報督察過程中發現的突出問題,要點出具體事件和具體人員,并與《勤政廉政保證金制度》相結合,每通報一次,扣罰被通報人員50元勤政廉政保證金,通過嚴格獎懲加強對全院干警司法作風效能的督促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