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廣陵法院深入貫徹“調解優先,調判結合”工作原則,按照“黨委領導、政府支持、多方參與、司法推動”的要求,整合了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等多種調解方式,建立健全訴調對接工作運行機制,有效發揮了訴調對接機制便捷、靈活、高效解決矛盾糾紛的特殊功能,取得了顯著效果。20131季度,該院民商事案件結案1263件,參與訴前調解成功268件,有效分流和化解了社會矛盾糾紛。

 

加強訴調對接工作領導。成立由院長擔任組長的訴調對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院開展訴調對接工作的組織部署、檢查指導與對外協調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訴調對接工作辦公室,負責訴調對接工作日常事務,制定工作方案、組織實施、督促考核及資料臺帳的收集整理等。

 

拓寬訴前調解工作渠道。一方面在轄區內與基層組織共同搭建矛盾糾紛化解平臺,建立了11個訴調對接工作站,聘請老教師、老黨員、社區主任為專職調解員,參與涉訴矛盾化解,力爭使社會矛盾糾紛不出村組、不出社區。另一方面規定對婚姻家庭、民間借貸等十二類案件必須進行訴前調解,擴大訴調對接工作內容的覆蓋面。

 

建立訴調對接工作網絡。將轄區內社會矛盾大調解指導員和轄區內的人民調解員名單、聯系方式等基本情況和社會矛盾大調解成員單位的基本情況,制成聯絡名冊,形成工作網絡,為基層調解組織及時提供指導和服務,為成員單位矛盾化解提供幫助。

 

擴大訴調對接工作宣傳。組織專人編寫《便民法律服務手冊》,與基層調解組織聯合進行發放、宣傳,使群眾了解人民調解的功能,改變他們對人民調解不恰當的認識,認識到人民調解與法院判決有同等效力,以提高人民調解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