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基層調解組織的人民調解員專業知識缺乏、調解經驗不足等現實困境,北塘法院采取“三及時”工作舉措加強對人民調解員的工作指導,建立訴調對接模式,形成調解合力,從源頭化解矛盾糾紛。

 

及時應對。人民調解員在調解工作中遇到困惑求助法院時,北塘法院及時分析糾紛特點、把握矛盾重心,并提出相應建議,指導其迅速開展調解工作。如調解工作出現僵局,則協助其針對調解難點,制定具體方案,并適時介入,協助其共同調處糾紛,盡最大努力將社區矛盾化解在源頭。

 

及時指導。除了對社區常見糾紛提供常規化的普法培訓外,北塘法院訴訟服務中心還定期走訪社區,收集新類型糾紛,并提前準備授課講義,為人民調解員普法、講法、解答法律問題。

 

及時反饋。定期召開人民調解員座談會,通過交流互動,總結人民調解員在調解方法、調解經驗上存在的不足與問題,并向其及時反饋,以促進人民調解員不斷完善工作思路與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