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郵法院五舉措妥善化解涉少民事糾紛
作者:何壽青 余榮杰 發布時間:2013-04-23 瀏覽次數:456
2012年高郵法院受理涉少民事案件30件,案件類型為機動車責任糾紛、撫育費糾紛、教育培訓合同糾紛、醫療損害賠償糾紛、繼承糾紛、保險合同糾紛等。為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妥善化解涉少民事糾紛,該院采取了五項應對舉措。
充分利用社會資源,化解矛盾于訴前。少年維權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基石,需要全社會的共同重視。該院注重發動學校、共青團、婦聯、社區和人民調解工作室等團體和基層組織參與少年維權事業,充分發揮他們的優勢,避免矛盾激化,及時化解糾紛,減少訴訟,切實維護未成年人的利益。
堅持調解優先原則,注重人性化審判。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判決較為容易,但是執行起來比較困難,不能有效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因此在審理過程中該院注重加大調解力度,靈活運用人民調解與訴訟調解相結合,訴前調解與訴中調解相結合來化解糾紛,切實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重視庭審教育功能,以巡回審判為載體加大法制宣傳力度。對一些常見的涉少民事案件,如撫育費糾紛、變更監護權、涉少人損賠償案件,選擇適當的案件和適當地點,到社區、村組就地開庭,以案釋法,通過公開庭審,釋法明理,使人民群眾近距離地感受法律的尊嚴,明辨訴爭是非,知曉法律規定,教育案件當事人自覺遵守法律規定,積極履行法律義務,大力倡導尊老愛幼、家庭和睦的社會主義倫理道德,引導未成年人父母對子女健康成長切實負起責任,從而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開展多種形式的普法教育。通過送法進校園、進社區,舉行法律知識競賽,提供法律咨詢服務等活動,加大法制宣傳力度,以提高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識和維權意識,養成遵守交通法規的良好習慣,提高防范危險的意識,珍視年輕寶貴的生命。
5.建立完善立體救助體系。未成年人權益受到侵害后,由于種種原因,得不到及時救助而陷入生活困境,從而加重其權益的損害。因此,該院注重統籌安排,建立和完善各種針對特困少年的救助力度。充分協調和發揮慈善組織的社會救助功能,建立相對獨立的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基金,鼓勵機關、企事業單位對未成年貧困少年結對幫扶,調動全社會力量,形成立體救助體系,切實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