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沭陽法院制定出臺了《關于建立涉民生案件審判、執行長效機制的實施意見》,對贍養、撫養、交通事故、追索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障金等17類民生案件,實行快審、快執、快判,最大限度地保護弱勢群體合法權益。

 

快審。為方便當事人訴訟,高效快捷處理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切實保障交通事故當事人合法權益,沭陽法院6個基層法庭與轄區公安派出所和交警中隊積極協調磋商,庭所共建交通事故糾紛快速對接機制。由法庭定期派員到公安交警處理交通事故賠償糾紛,對于法律關系復雜的事故糾紛,由公安邀請法庭審判人員協助處理。法庭和交警中隊分別指派專門人員作為專職聯絡員,負責訴調對接的委托邀請工作,雙方以快速解決糾紛為目標,通過互相邀請參加調解,共同參與合力調解,相互開展委托調解等形式,充分發揮法庭、交警職能作用,協作配合,形成合力,促進矛盾的快速化解。今年以來,該院6個人民法庭共訴前化解交通事故糾紛200余件,審結85件,平均審理天數僅23.6天。

 

快執。成立專案執行組,對民生案件采取集中執行和重點執行,窮盡一切執行措施,直至追究被執行人的刑事責任,對被執行人確無執行能力、申請人生活特別困難的案件,及時啟動“民生案件救助程序”,通過發放“執行救助資金”、協調民政部們給予申請人低保救助等方法予以解決,確保民生案件全部執結。今年1-3月,該院執行涉民生案件253件,執行標的達1000余萬元,實際執結率90%以上,無一錯案、無一投訴、無一上訪。

 

快判。被告人高某在擔任沭陽縣某鄉村會計期間,經手從民政部門領回本村低保戶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及補貼款發放存折,在發放過程中,將本村四低保戶的低保存折截留或編造理由將已發的存折取回,隱瞞真實發放金額,采取多取少付等手段,將存折上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及補貼款共計人民幣35554.65元占為已有。該院刑庭接案7天后,依法快速判處高某有期徒刑14個月,并處罰金2萬元。判決后,被告人高某認罪服判。今年以來,該院共判處涉及侵吞農村社保基金案件4件,追回贓款24.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