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寧法院::“三個精心”做好代表委員旁聽庭審活動
作者:梅海洋 發布時間:2013-04-19 瀏覽次數:451
近年來,為方便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了解法院工作情況,江寧法院通過邀請代表委員旁聽庭審,讓代表委員親身感知訴訟過程,了解法院職能和司法方式,見證法律規則在個案中的適用,從而提升司法公信力。
精心選擇旁聽案件。庭審10日前,會同區人大、政協機關有關部門共同協商選定擬庭審案件。案件重點選擇人民群眾關注、媒體報道和社會影響力大的案件,選擇服務大局、維護社會穩定,社會關注、涉及重大民生,以及法律援助和有人民陪審員組成合議庭的一審、再審案件。
精心做好邀請工作。對擬邀請人大代表旁聽的案件,與區人大、政協機關有關部門進行聯系,確定參加旁聽的代表數量、名單及要求。庭審5日前,法院向受邀代表發出正式邀請函并將案件基本情況、相關法律規定等書面通知參加旁聽的人大代表,讓參與旁聽的代表對案件有宏觀上的了解。
精心抓好意見整改。庭審結束后,每位代表、委員要填寫對當庭法官的評議表,提出評議意見和建議。必要時,法院還專門召開代表座談會,聽取代表對法院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法院根據意見和建議有針對性地進行分析、研究和解決,并將整改情況及時向代表、委員和人大、政協有關部門進行反饋,確保代表委員提出的意見和建議整改落實到位。